关于下达2007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2007〕79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
农业部和财政部已批复同意我省2007年新增增城市、汕头市澄海区、佛山市南海区、南雄市、紫金县、五华县、梅县、惠东县、海丰县、江门市新会区、阳东县、遂溪县、雷州市、高州市、德庆县、连州市、饶平县、揭东县、惠来县和新兴县等20个县(市、区)国家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加上2005年的台山市、博罗县和2006年的高要市、潮安县、阳春市、英德市、兴宁市、信宜市、龙川县、廉江市等8个县(市),全省承建国家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共30个。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7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及补贴资金的通知》(农办财[2007]2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我省2007年国家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的目标,加大政策和公共财政的扶持力度,科学配置社会各方资源,以提高测土配方施肥的到位率、覆盖率和肥料利用率为主攻方向,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和技术指导、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突出水稻、甜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和蔬菜、香蕉、柑桔等特色作物,全面推进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二、主要目标和建设内容
2007年,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840万亩以上,施用配方肥面积860万亩以上。其中,2005年项目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80万亩以上,施用配方肥面积30万亩以上;2006年项目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施用配方肥面积25万亩以上;2007年新增项目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0万亩以上,施用配方肥面积20万亩以上。项目县配方施肥建议卡和施肥技术指导入户率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亩节本增效25元以上。在项目区,每个镇建立3个农户施肥长期观测点,每个项目县确定5个国家级农户施肥情况长期观测点。
2007年新建项目县的建设内容是:按照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和工作内容,做好野外调查、采样测试、农户施肥状况调查、田间试验、配方设计、企业参与组织、宣传培训、示范推广和效果评价工作。田间肥效小区试验和校正试验安排1—2种主要作物,同一作物布置10个以上试验点,试验点按高、中、低肥力水平均匀分布。要建立规范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对野外调查、农户施肥状况调查、实验室测试分析和田间试验的数据进行有效管理。研发配方并印制施肥建议卡,为农民免费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
2006年续建项目县的建设内容是:在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任务的同时,做好土壤肥力定位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肥效监测工作,建立规范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同时组织开展本区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做好资料收集和图件数字化等县域地力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县域施肥指标体系,开发县域施肥决策专家系统。
2005年续建项目县的建设内容是:在完成测土配方施肥任务的同时,继续做好土壤肥力定位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肥效监测工作,同时完成本区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建立规范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和县域耕地资源空间数据库、属性数据库,开展县域耕地地力评价,构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同时,不断验证并更新施肥指标体系,验证优化肥料配方。
三、技术路线和工作要点
测土配方施肥主要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指导”五个环节开展十一项工作。
(一)野外调查。资料收集整理与野外定点采样调查相结合,典型农户调查与随机抽样调查相结合,通过广泛深入的野外调查和取样地块农户调查,掌握耕地立地条件、土壤理化性状与施肥管理水平。
(二)采样测试。测土是制定肥料配方的重要依据。按照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规划,合理布点,一般每亩100-200亩采集1个土样,丘陵山区、平原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开展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化验,根据需要对植株、水样品分析,为制定配方和田间试验提供基础数据。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对测土配方施肥效果进行跟踪调查。
(三)田间试验。按照试验规范要求,布置田间肥效小区试验和校正试验,摸清土壤养分校正系数、土壤养分供应量、农作物需肥规律和肥料利用率等基本参数,对比测土配方施肥的效果,验证和优化肥料配方。通过开展田间试验,建立不同施肥分区主要作物的氮磷钾肥料效应模型,确定作物合理施肥品种和数量,基肥、追肥分配比例,最佳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建立施肥指标体系,为配方设计、施肥建议卡制定及施肥指导提供依据。
(四)配方设计。组织有关专家,汇总分析土壤测试和田间试验数据结果,根据气候条件、土壤类型、作物品种、产量水平、耕作制度等差异,合理划分施肥类型区。审核测土配方施肥参数,建立施肥模型,分区域、分作物制定肥料配方和施肥建议卡。
(五)配肥加工。依据配方,以单质、复混肥料为原料,生产或配制配方肥。农民按照施肥建议卡所需肥料品种,科学施用;招标认定肥料企业按配方加工生产配方肥,建立肥料营销网络,向农民供应配方肥,农技部门指导施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扩大配方肥应用面积。
(六)示范推广。针对项目区农户地块养分和作物种植状况,由项目镇农技人员和村委会发放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并建立台帐。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树立样板,展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效果,引导农民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七)宣传培训。开展对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肥料生产企业技术人员和经销商的培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明白纸、现场会、讲师团等形式,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宣传到村、培训到户、指导到田,普及科学施肥知识,使广大农民逐步掌握合理施肥量、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
(八)数据库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按照规范化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字典,以野外调查、农户施肥状况调查、田间试验和分析化验数据为基础,收集整理历年土壤肥料田间试验和土壤监测数据资料,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
(九)耕地地力评价。充分利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野外调查和分析化验数据,结合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成果资料,完成图件数字化、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地力等级评价、成果图编制等工作,构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县域内耕地地力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成册编辑出版,形成公共资源,便于广大农民和相关单位查阅应用。
(十)效果评价。通过对项目区施肥效益和土壤肥力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获得农民反馈信息,对测土配方施肥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从而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同时,对农户施肥情况长期观测点记录数据进行分析汇总,每个季度上报一次。
(十一)技术研发。重点开展田间试验、土壤养分测试、肥料配方、数据处理、专家咨询系统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工作,不断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平。
四、补贴环节和标准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0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7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及补贴资金的通知》(农办财[2007]25号)的规定,按照各年度补贴项目县(包括今年新建和2005年、2006年续建的项目县)的建设工作目标要求,项目补贴资金专项用于野外调查、采样测试、配方制定、仪器设备、数据库建立、地力评价和组织管理等补贴。各年度项目县的补贴环节、内容与补贴标准如下:
(一)2007年20个新增项目县。每个项目县100万元,补贴内容包括:测土补贴、配方补贴、仪器设备补贴、建立数据库补贴、项目组织管理等五方面的补贴,补贴标准为:测土补贴30万元左右,配方补贴28万元左右,仪器设备补贴30万元以下,建立数据库补贴10万元左右,项目管理费2万元以下。
1.测土补贴30万元。主要用于野外调查、采样测试等,包括划分取样单元、组织农技人员采集土壤样品、分析化验和调查农户施肥情况;购置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和划分取样单元主要用品(包括县、镇现状图和土壤图,土袋、土盘、标签、调查表、取土钻等),以及土样化验等方面补贴。
2.配方补贴28万元。主要用于田间试验、配方制定等,包括用于开展田间肥效试验(包括“
3.仪器设备补贴3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土壤分析化验仪器设备、试剂药品的更新改造费用。
4.建立数据库补贴10万元。主要用于运用计算机技术、GIS和GPS等,以第二次土壤普查,地力调查、历年田间试验数据等为基础,收集整理这次野外调查、田间试验和分析化验数据,建立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建立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用于购买计算机、地理信息系统GIS、定位仪GPS和有关数据库、系统软件等费用。
5.项目管理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评估、论证、规划编制、检查验收等管理支出。
(二)2006年8个续建项目县。每个项目县50万元,补贴环节和内容为:用于购买数据处理与技术培训设备、应用软件等仪器设备补贴10万元左右,用于土壤肥力定位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肥效监测工作补贴20万元左右,用于县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补贴5万元左右,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县域施肥指标系统和专家系统购置补贴15万元左右。
(三)2005年两个续建项目县。每个项目县50万元,补贴环节和内容为:用于购买数据处理与技术培训设备、应用软件购置等仪器设备补贴6万元左右,用于土壤肥力定位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肥效监测工作补贴8万元左右,完成县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编写出版专项评价手册补贴10万元左右,建立规范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和县域土壤资源的空间数据库、属性数据库以及耕地作物施肥资源管理系统补贴26万元左右。
五、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一)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各项目县要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农业、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并组织有关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实施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01号)所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抓好本区域内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省财政厅下达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资金后,各市财政局要尽快将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拨付到项目县,不得截留。各地级市和项目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7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及补贴资金的通知》(农办财[2007]25号)的要求,根据当地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需要,安排足够的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用于测土配方施肥所需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
(二)项目实施
1.省、地级以上市两级土肥技术推广部门在负责指导项目县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县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优势,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对技术力量薄弱的项目县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以尽快建立施肥指标体系、专家咨询系统、空间数据库。同时,做好肥料配方审核和耕地地力评价指导工作。
2.项目县农业部门负责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包括采集分析土壤样品、开展田间试验、调查施肥情况、制定配方施肥建议卡、示范推广、宣传培训、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构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评价耕地地力等。同时,为配方肥生产企业提供肥料配方,搞好施肥技术指导。各项目县要做好实施规划,把实施面积、配方肥使用面积、施肥建议卡入户、土壤样品的采集取样、肥效小区试验中区校正试验点和大田示范片、示范农户的设立、技术培训、配方肥供应推广使用等任务分解到项目镇、村。
3.配方肥生产企业组织做好配方肥的加工和供应。被认定的配方肥生产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主动配合项目县农业局做好配方肥的推广使用,制订配方肥宣传和推广方案,建立健全生产销售台帐,记录购货人姓名、购肥品种、购货数量等信息,抄送项目县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部门。
4.项目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区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落实配方肥定点销售地点,落实推广面积,组织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发放,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
5.项目区各村民委员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按要求填报基本情况统计表,将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发放到农户。
(三)监督管理
1.实行合同管理。由省农业厅和项目县农业部门签订项目合同书,确定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目标任务、技术指标、质量标准、资金管理以及奖惩办法等。各项目县须于4月底前与省农业厅完成签订《2007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合同》。
2.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县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不断探索新机制,发现新典型,总结好经验。
3.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强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合作,鼓励企业与农业部门紧密配合,建立面向农民的营销网络,构建新型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确保配方肥保质、保量、快捷地送到农民手中。
4.加强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督和配方肥质量监督管理。各级农业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配肥企业和肥料市场的监管,切实保证配方肥质量和价格稳定,防止出现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趁机哄抬肥料价格等行为。各项目县要根据实际需要,遵循市场规律,认定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支持和引导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经销商直接到项目县所属镇、村设立营销网点,建立肥料直销、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物流运转模式,减少环节,降低成本,并根据作物施肥配方,采用单质肥料进行小调整,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开展。
5.建立验收制度。各项目县要按照农业部下发的《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规定,2005年和2006年续建项目县要认真做好完成项目县自验和省级验收工作,迎接国家级验收。
6.加强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01号)要求,设立专帐,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各项目县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管理,密切配合,建立沟通机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管好资金,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惠农政策真正发挥作用。
附件:1.2007年国家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项目县、补贴资金和推广面积表
2.《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抄送:农业部、财政部,省政府办公厅,国家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农业局、财政局。
附件1:
2007年国家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项目县、补贴资金和推广面积表
市别 |
县别 |
建设年份 |
金额(万元) |
面积(万亩) |
备注 |
广州市 |
增城市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汕头市 |
澄海区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佛山市 |
南海区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韶关市 |
南雄市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河源市 |
龙川县 |
2006年 |
50 |
60 |
续建县 |
紫金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梅州市 |
兴宁市 |
2006年 |
50 |
60 |
续建县 |
五华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梅 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惠州市 |
博罗县 |
2005年 |
50 |
80 |
续建县 |
|
惠东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汕尾市 |
海丰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江门市 |
台山市 |
2005年 |
50 |
80 |
续建县 |
新会区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阳江市 |
阳春市 |
2006年 |
50 |
60 |
续建县 |
阳东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湛江市 |
廉江市 |
2006年 |
50 |
60 |
续建县 |
遂溪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雷州市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茂名市 |
信宜市 |
2006年 |
50 |
60 |
续建县 |
高州市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肇庆市 |
高要市 |
2006年 |
50 |
60 |
续建县 |
德庆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清远市 |
英德市 |
2006年 |
50 |
60 |
续建县 |
连州市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潮州市 |
潮安县 |
2006年 |
50 |
60 |
续建县 |
饶平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揭阳市 |
揭东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惠来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
云浮市 |
新兴县 |
2007年 |
100 |
40 |
新建县 |
合 计 |
2500 |
14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