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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预报2008年度培训计划与催报2007年度阳光工程培训进度的通知

时间:2007-09-30 00:00 来源: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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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阳光办[2007]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有关市、县(区)阳光工程办公室:

  根据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关于召开阳光工程座谈会的预备通知》(农科教函[2007]第20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参加全国阳光工程座谈会的有关材料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市组织所辖县,根据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需求情况,预申报2008年度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见附表一)。

  二、凡承担2007年度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的县,要将今年1至9月份的培训转移工作进展情况(见附表二)上报到省阳光办,同时将已经培训转移学员的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录入阳光工程监管系统,由市级阳光办审核后上报到省阳光办。尚未在阳光工程监管系统中填写或完善本级阳光办信息与培训机构信息的市县须在10月10日前按要求录入。

  三、为了解我省各地阳光工程培训转移的成本,更好地规划和部署下一步培训工作,请承担2007年度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的县组织本级阳光工程培训机构认真填写《广东省阳光工程培训转移成本调查表》(见附表三),汇总上报到省阳光办。

  四、以上要求上报的材料及有关表格务必在10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到省阳光办。

  省阳光办联系人:邓衍军
  联系电话:020-37288790
  电子邮箱:ppeyes@126.com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