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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做好第二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暨名优新农产品展销会有关经贸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9-18 00:00 来源:外事外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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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博办[2008]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充分展示改革开放30周年广东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交流合作,根据第二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暨名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经贸项目的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展销企业和产品

  以展促销是本届农博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全面展现我省各类名、优、新农产品的档次和水平,所有参展企业必须是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食用农产品按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432-2007规定进行标识,并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报告;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农产品,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农产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将优先安排展位。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和农产品,可以向所在地级市农业局提出申请(见附表1),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市农业局负责审核汇总相关情况(见附表2),并根据需要向组委会提出向采购商发出邀请函的申请(见附表3),由组委会邀请他们前来参观洽谈。上述表格务必于10月8日前报组委会经贸组。

  二、关于项目签约

  开幕式结束后,将举办由省、市领导见证的农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请各地积极发动企业申报签约项目、邀请签约商和提供签约情况,组织填报《第二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暨名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签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推荐参加农博会现场签约企业及重点项目,并提交一份文字介绍材料(1000字以内),于10月8日前报组委会经贸组。经贸组在对各市申报现场签约项目进行筛选的基础上,报组委会最后确认。

  三、关于推介活动

  为了帮助各地级以上市或农业企业搭建招商引资、产业转移和农产品销售平台,农博会期间将举办3一4场推介会,集中推介一批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名优新农产品。专场推介会将由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或企业举办。请各地按照推介活动申报表(见附件5)的要求,于10月15日前向组委会经贸组提出申请。经贸组将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后,推荐上报组委会最终确认具体举办推介活动的单位。

  四、其他

  组织高水平、丰富多彩的经贸活动,是办好本届农博会的关键所在。各地要高度重视经贸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统一组织协调,做好签约、推介、展销等活动,将本市农业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的成果充分展示出来。为了加强联络和沟通,请你们具体落实负责经贸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各1人,名单和联系电话于9月25日前报组委会经贸组。

  所有附件的电子版本可以通过《广东农业信息网》http://www.gdagri.gov.cn/bmg1/nsjg/wjc/nyhz下载,所有报送的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经贸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毛朝晖(电话:020-37288217),巫佳伟(电话:020-37288821),传真:020-37288234,电子邮箱:dolly0419@163.com。

  附件:1、第二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暨名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企业展销申请表
     2、第二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暨名优新农产品展销会展销企业统计表
     3、第二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暨名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特邀采购商申请表
     4、第二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暨名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签约项目申报表
     5、第二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暨名优新农产品展销会推介活动申请表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