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农办[2009]9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6号)的要求,为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指导,现就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信息上报制度。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整治活动信息编制提纲(1. 工作进展概要;2. 舆论宣传情况;3. 检查及查处情况;4. 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5. 印发简报情况;6. 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7. 意见和建议;8.其它。)于每月13日和28日前报送本地整治活动信息。
二要及时填报数据表格。为了加强对各地整治数据的统计,请各地于每月28日前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格式按时报送相关表格(有关表格可在广东农业信息网专项整治栏中下载)。
三要及时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重大活动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有关情况。
四要推荐典型事例。各地要注意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推荐报送。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执法监管、大要案查处、监测预警、指导服务、准出准入、制度和体系队伍建设;企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在诚信自律和标准化生产;市场经营主体在强化交易环节管理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五要积极为厅整治办《简报》提供素材,内容要准确、简练,重点要突出。
上报的文字材料和数据表格请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20-37288841,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ncpzzb@126.com。
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是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厅整治办对各地报送的信息将及时汇总并反馈,有关信息和典型经验将在广东农业信息网设专栏宣传。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
2.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