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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6-23 00:00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农经组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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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函〔2009〕50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我厅定于今年6月30日-7月2日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请各市、县积极配合,以达到上下联动的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住时机,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涉农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宣传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各级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农经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7月1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纪念日,每年7月4日是国际合作社日。各级农业部门要抓住这个有利契机,加大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工作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掌握国家颁布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准确把握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增强农民群众开展互助合作的意愿和信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二、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我厅已制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方案》。请各市、县参照省的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也制订法律宣传周活动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在六月下旬至七月上旬,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载体,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编写黑板报、组织送法下乡和开展知识竞赛等途径,围绕“建设和谐新农村”、“组织起来闯市场”、“增收致富靠合作”、“培养造就新农民”、“构筑现代农业组织基础”、“合作生产安全放心食品”等专题,以领导访谈、专家点评、社长采访、农民社员共话等形式,从不同角度开展法律宣传工作。要通过上下联动开展宣传,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态势,确保取得宣传实效。

  三、及时沟通宣传情况和做好宣传总结工作

  各市开展宣传周活动期间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向我厅农经组织处反映。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对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厅农经组织处。

  附件:广东省农业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广东省农业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更全面、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7月2日

  三、活动安排

  6月30日-7月2日,每晚在广东卫视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宣传标语:“热烈祝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民办民管民受益,专业合作天地宽”,“组织起来闯市场,增收致富靠合作”等;在《南方日报》刊登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6月30日:纪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座谈会暨法律宣传周启动仪式

  (一)邀请参会单位:部分省直有关单位、部分法律专家、部分市县农业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

  (二)会议主题:总结、交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两年以来的情况,探讨如何进一步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优惠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邀请媒体: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南方农村报、南方卫视、广州日报、省农展馆、农村信息中心。

  (四)会议流程:省农业厅厅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宣布法律宣传周启动;农经组织处处领导介绍法律宣传周的活动安排;与会人员座谈讨论。

  (五)会议地点:华泰宾馆

  7月1日:“送法下乡”

  (一)地点:初定高要市的一个镇

  (二)参加单位:省及当地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

  (二)活动内容:在镇中心设置展位一个,为农民进行专业合作社法现场释疑;派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0问》等资料。

  (三)现场布置:拱门型标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颁布实施两周年‘法律宣传周’活动”,张贴标语:“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发展专业合作社,建设和谐新农村”、“组织起来闯市场,增收致富靠合作”等;现场背景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文。

  7月2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奖知识竞赛

  (一)活动内容:在当天的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刊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有奖知识竞赛题目》,知识竞赛面向全社会。为扩大参与面及宣传面,题目全部采用判断题形式,题量控制在50道以内。

  (二)奖励形式:设一等奖10名,奖金5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200元;三等奖100名,奖金100元。全部答对的答卷可参加抽奖,法律宣传周结束后30天举行抽奖仪式,请省人大、省纪委派人参加抽奖。获奖名单在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公布。

  四、有关要求

  本方案下发后,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结合本地实际,也制定本市“法律宣传周”实施方案,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通俗易懂、生动活泼、新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主动积极联合当地媒体进行广泛地宣传报道,并向省主管部门及时反馈法律宣传周活动的有关情况,以达到上下联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