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度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班的通知
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粤人发[2006]32号)、《2009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粤人发[2009]86号)和《关于印发省农业厅2009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09]196号)等文件精神,在“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各1门。现结合我厅实际, 将2008年需开设的《公共危机管理》与2009年新开设的《创新思维与创造力开发》两门公需科目一并开展培训,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厅属事业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课程安排
期数 |
培训课程 |
培训费 |
培训时间 |
考核时间 |
1 |
公共危机管理 |
180元/人 |
8月10日-11日 |
8月11日下午 |
2 |
公共危机管理 |
180元/人 |
8月12日-13日 |
8月13日下午 |
3 |
创新思维与创造力开发 |
180元/人 |
8月18日-19日 |
8月19日下午 |
4 |
创新思维与创造力开发 |
180元/人 |
8月20日-21日 |
8月21日下午 |
三、报名时间和培训地点
(一)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务必于7月28日前将《公修课培训班报名表》报省农业干部学校干部培训科,并缴交培训费。
(二)培训地点
省农业干部学校(农业厅大院4号楼)。
四、证书登记
学员学完全部规定课程,经考试(核)合格,其培训内容、课时及成绩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予以登记。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职务聘任(续聘)及年度考核评优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公修课培训班委托省农干校具体承办。
(二)参训学员请于培训当天上午8:40前,到上课地点签到、领取学习资料,准时上课。
(三)详情请浏览广东省农业干部学校网站:http://www.gdagri.gov.cn/ngx/
(四)省农业干部学校干部培训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干部培训科肖春承 梁超文
联系电话:37288107,37246813,传真:37288109
附件:1.《公共危机管理》公修课培训班报名表
2.《创新思维与创造力开发》公修课培训班报名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