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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10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时间:2009-10-10 00:00 来源: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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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函〔2009〕8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厅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技推广工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升农民科学种养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9]56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2010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征集、遴选和推介发布工作,请你们推荐符合条件的品种和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数量

  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农办[2009]26号)中的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评审标准进行推荐。

  (一)推荐品种范围:水稻、玉米、花生、大豆、甘薯、马铃薯、蔬菜、果树、甘蔗、茶叶、牧草、花卉、食用菌等农作物良种;蚕桑良种;畜禽良种。

  (二)推荐技术范围:主要农作物先进、高效、适用的综合栽培技术、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及科学施肥技术;主要畜禽科学饲养与疫病综合防治技术;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与农业产业化关键技术;农业资源循环利用、节本增效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适用技术。

  (三)推荐品种数量: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推荐的每个农产品品种不超过5个(水稻品种可推荐10个)。

  (四)推荐技术数量: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推荐的针对每个农产品技术不超过2项,综合性技术不超过3项。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的品种(或组合)须经国家或省级品种审定(鉴定)机构审定(鉴定)。获得品种权的农作物品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推荐的技术须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

  三、其他事项

  (一)推荐程序。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本地农业(农机、畜牧)科研单位、推广机构、龙头企业和种子公司等单位做好推荐工作。县(市、区)级以下单位推荐的材料报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地级以上市单位推荐的材料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县两级的推荐材料统一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农业厅。省级单位(包括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等)推荐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报省农业厅。

  (二)材料要求。推荐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写《2010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2010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推荐表》(附件2)或《2010年广东省农业主推技术推荐表》(附件3),相关电子表格请到http://www.gdagri.gov.cn下载。每个品种或每项技术的推荐材料须同时附上代表性照片1-2张(不小于1M,JPG格式)。

  (三)报送时间。请推荐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2、3和相关品种、技术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和Word文档软盘(或发送Email)报送至我厅科教处,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  陈静
  电 话:020-37288963
  传 真:020-37288522
  E_mail:chenjing1025@21cn.com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邮 编:510500

  附件:1.2010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荐汇总表
     2.2010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推荐表
     3.2010年广东省农业主推技术推荐表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