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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2-03 00:00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质量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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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办〔2010〕4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1月30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召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开展彻底清查2008年问题奶粉工作,会议指出,当前仍有个别企业和个人置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利欲熏心、顶风作案。如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都是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三聚氰胺超标,性质非常恶劣。为此,会议强调,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当务之急是突出重点,全面彻查食品安全隐患。会议要求,各地要狠抓彻查任务落实,不留死角;加大追查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彻查并坚决销毁2008年问题奶粉。

  根据全国、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提高我省生鲜奶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用奶制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厅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生鲜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认真贯彻全国、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生鲜奶生产、奶站、饲料加工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监管到位、监测到点、责任到人,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确保生鲜奶质量安全。

  二、严把源头,加强监管。确保生鲜奶质量,把好源头是关键;要加强对源头生产环节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要求奶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

  一要加强饲料生产与经营监管。各地要结合2010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的奶牛饲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养殖场自产配料进行拉网式检查,杜绝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要加强对辖区内生产和经营饲料、特别是蛋白饲料(如鱼粉、豆粕、玉米蛋白粉、肉骨粉等)企业的监管,对非法生产、经营和添加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和个人,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予以严厉查处;要督促饲料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记录、产品留样观察和可追溯制度,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二要加强养殖场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畜牧法》的规定和要求,督促养殖场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管理、贮奶缸专人封闭式管理、奶槽车厂场双方封签确认、消毒、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完善投入品、动物疫病治疗记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设立奶源质量管理监督员;加强奶牛饲养员、消毒员、挤奶员等各类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对环境、牛舍、挤奶设施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理、清洗和消毒,做到环境整洁卫生、用水安全,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同时,要加强生鲜奶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明确生鲜奶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等造成生鲜奶质量安全事故的,以及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奶业企业使用违禁药物及掺杂制假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全省2008年问题奶粉清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组织开展现场检查、专项监测,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生鲜奶源质量安全工作的制度、责任、措施、人员等。

  四、加强宣传,增强自律。一要积极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和奶业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乳与乳制品国家质量标准、质量安全责任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法人的法制观念,自觉守法用法。二要教育引导。加强对奶业企业法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自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重视抓好产品质量,做有社会公德心、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企业家。三要建章立制。督促奶业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类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和保管,规范生鲜奶生产环节的报备体系,落实好现行国家各项生产规范和质量标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鲜奶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管,确保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奶、安全的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