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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第四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时间:2025-02-08 09: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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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间,我省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81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禁停用药物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5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21261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5宗案件涉嫌犯罪,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1

李方明养殖场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月坑村

2

梁秀簪养殖场(4号塘)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村

3

苏镜清养殖户(1号塘)

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同攸岗村

4

鑫锐养殖有限公司

云浮市新兴县簕竹镇五联村

5

李小容养殖场

河源市紫金县九和镇热水村

6

潘永日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社区

7

吴敬坤养殖户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义村

8

刘华锋养殖户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西村

9

李多成养殖户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官田村

10

李君耀

中山市沙溪镇涌头村

11

关财华

中山市沙溪镇中兴村

12

紫金县九和镇山水养殖场

紫金县九和镇热水村新光村民3号

  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的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