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捕捞业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农农函〔2025〕16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广东传统捕捞业转型升级,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捕捞业发展实际,我厅制定了《2025年广东省捕捞业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22日
2025年广东省捕捞业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动广东传统捕捞业转型升级,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十四五”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捕捞业发展实际,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力推进传统捕捞业改造提升,拓展食物来源,丰富海洋产品,坚持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用新模式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捕捞业升级焕新,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申报内容
纳入《指南》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
(一)特定水域捕捞渔业转型升级专题
1.特定水域渔场(包括灯笼鱼等)探捕及渔业生产安全评价项目
(1)建设内容:为全面了解特定水域渔业发展潜力,合理调整产业布局,科学谋划可持续捕捞策略,开展特定水域(包括捕捞灯笼鱼等)渔业生产现状调查和特定水域主要渔场探捕;调查分析渔场生态环境及海况气候条件,并结合历史数据构建数据库;研究特定水域渔业发展管理策略,发挥船队组建和捕捞生产的规模化效益,降低渔业政策依赖性,为渔业安全生产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促进捕捞业转型升级,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2)绩效目标:
①系统调查特定水域渔船数量、生产结构、主捕品种(重点调查灯笼鱼等)、作业区域和生产效益等现状,形成特定水域渔业生产现状调研报告。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提供航次/站位等相关记录。
②利用1艘渔业科考船或1艘捕捞生产渔船,开展特定水域渔场探捕,研究该水域捕捞业发展与管理策略,完成特定水域渔业捕捞可行性报告。
③调查特定水域生态环境、水文条件、海上气象等基础信息,分析渔业安全生产风险因素,形成渔业生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
④绘制渔场分布矢量图,构建特定水域渔业数据库1套。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渔业相关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粤渔业科研单位,鼓励联合申报。
②申报团队主要研究人员具有特定水域渔业捕捞、调查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渔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③申报单位具有较完善的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
(4)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38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
(5)实施年限:2年内。
(二)远洋渔业安全监管专题
1.远洋渔业动态安全监管需求调查以及监管能力提升建设
(1)建设内容:为解决远洋渔业作业距离远、分布广,存在对于渔船实时动态安全监督管控难的问题,建设以船位监测、电子渔捞日志、远程视频监控、公海转载监管、产品溯源为重点的远洋渔业综合监管体系。对我省远洋渔船安装视频监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实现整船动态监管所需要配备的设备、使用频率、运营费用等进行综合评估与优化配比设计。调查远洋渔业企业对于动态监管及相关延伸服务的需求,结合管理部门工作需要进行动态监管的流程设计及可行性研究。规范动态监管下船员操作标准流程,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提升远洋渔业规范管理及安全生产水平。
(2)绩效目标:
①完成全省远洋渔船安装视频监控情况统计和应用分析报告。
②完成卫星宽带通讯等动态监管船载设备市场调查及优化组合方案(含至少3个体现具体功能的较成功案例视频展示)。
③完成远洋渔船船端视频监控需求调查(含北斗)及在管理中的应用研究报告。
④完成船员船载设备规范应用指导手册及安全应急手册。
⑤完成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规范的编制,提升监管能力。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渔业相关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粤渔业科研单位,鼓励联合申报。
②申报团队主要研究人员具有远洋渔业捕捞、调查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渔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③申报单位具有较完善的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
(4)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15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
(5)实施期限:2年内。
2.远洋渔业升级-广东省金枪鱼高品质海产品市场发展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目前,广东远洋渔业发展存在国内消费市场未打开,供应端与消费端不能有效连通,配套硬件设施不足,远洋渔业加工、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广东远洋渔业发展面临的困境,为帮助远洋渔业企业脱困,聚焦广东远洋渔业核心主打产品金枪鱼建立统一的交易中心,通过鼓励科技创新、装备研发与技术应用,应用智能化设备和技术提升金枪鱼加工和流通的效率与品质;通过推动质量监管与标准接轨,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机制,提升金枪鱼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多元化的营销手段提高消费者对金枪鱼品牌的认知度和好感度。以抓核心产品附加值提升,支持远洋渔业企业脱困,金枪鱼产业增值。针对远洋金枪鱼捕捞、转运、加工和市场等各环节的特点,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金枪鱼产业链的全程品质控制、可信动态追溯体系,助推深圳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打造全球高端水产品交易、结算、定价中心,提供跨境贸易、期现结合、供应链金融、仓储物流、第三方结算等服务。重点建设:一是技术创新与效率提升。研发基于人工智能渔获新鲜度识别与分级技术,综合感官仿生、光谱、生物传感等新鲜度检测方法,利用机器学习建立预测模型,进行新鲜程度分级、评价,有效实现快速、无损、非接触在线检测。二是建设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形成金枪鱼供应链内部高度自治、供应链外部协同监管、发生问题智能执行惩罚措施的远洋捕捞产品质量安全过程监管体系。三是建设全产业链追溯体系。构建信息透明、数据安全、质量有保证、过程可视、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金枪鱼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实现每一个环节的“数字可追溯”,并为追溯体系下的金枪鱼产品做数据支持。四是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开发高蛋白、低盐、低脂的金枪鱼等产品,迎合现代消费者健康饮食的需求。通过本项目的创新研究,建立金枪鱼系列产品生食企业标准。
(2)绩效目标:
①研发金枪鱼品质控制和鲜度预测等关键技术2项。
②建立金枪鱼刺身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2-3项。
③渔获质量追溯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成果1项。
④探索建立金枪鱼深蓝食品认证体系,完成不少于2项金枪鱼深蓝食品开发,形成金枪鱼系列产品生食企业标准。
⑤金枪鱼等冰鲜海产品加工工艺优化与市场推广研究成果1份。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申报对象牵头单位应为广东省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可联合全国范围内渔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及省内企事业单位申报。
②申报团队主要研究人员具有远洋渔业捕捞、加工、市场推广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渔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③申报单位具有较完善的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
(4)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4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
(5)实施期限:2年内。
(三)近海捕捞业改造提升专题
1.南海区硇洲族大黄鱼限区域限额捕捞
(1)建设内容:在湛江市硇洲岛和罗斗沙以东附近海域,具体范围为(110.66°E,20.943°N)、(110.66°E,20.298°N)、(111.025°E,20.298°N)、(111.025°E,20.943°N)四点围成的海域,组织100艘左右的渔船,开展1-2个月的限区域限额捕捞工作。合理确定捕捞限额、参与渔船、定点上岸渔港。获取海域相关数据资料,分析该海域捕捞生产情况和大黄鱼资源历史情况,探索定点交易、渔捞日志填报、配额预警等管理方式,总结梳理限额捕捞工作情况,积累配额管理及渔船管理经验,完成工作报告,并提出完善措施和建议。
(2)绩效目标:
①完成南海区硇洲族大黄鱼限额捕捞实施方案编制。
②完成南海区硇洲族大黄鱼捕捞现状调查分析,确定限额捕捞量。
③完成南海区硇洲族大黄鱼限额捕捞专题报告。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渔业相关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粤渔业科研单位,必须与湛江市内相关渔业主管部门联合申报。
②申报团队主要研究人员具有捕捞业管理或生产、调查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渔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承担过我省相关限额捕捞试点工作的优先。
③申报单位具有较完善的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
(4)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350万元。联合2个单位(含2个)以下的主体申报不超过300万元,每联合周边地区10条渔船参与限额捕捞行动的增加3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
(5)实施期限:2年内。
2.南海鸢乌贼渔情预报和高效捕捞技术研究与示范
(1)建设内容:针对南海鸢乌贼开发面临的渔民寻找渔场时间长、渔情预报精度不高、捕捞效益偏低等问题,开展南海鸢乌贼洄游分布和中心渔场判别、高精度渔情预报模型、灯光罩网高效捕捞技术改进等研究,突破制约南海鸢乌贼渔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提高我省鸢乌贼捕捞渔船的生产效益,促进我省捕捞产业结构调整和渔民增产增收。
(2)绩效目标:
①查明南海鸢乌贼洄游分布特征,摸清鸢乌贼中心渔场位置。
②建立南海鸢乌贼短期和中长期预报模型,开发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渔情预报应用系统,渔场预报精度超过75%。
③优化灯光罩网渔船的灯光配置,提高诱鱼效率,改进捕捞作业流程,确定船、机、网参数之间最佳匹配组合型式。
④发布渔情预报,渔情预报系统推广辐射示范渔船50艘以上,示范渔船捕捞产量提高20%以上。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渔业相关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粤渔业科研单位,鼓励联合申报。
②申报团队主要研究人员具有捕捞管理或生产、资源调查评估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渔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③申报单位具有较完善的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
(4)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35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
(5)实施期限:2年内。
3.渔船交易服务中心前期搭建及相关业务规范
(1)建设内容:探索开展渔船交易服务工作,初步建立渔船交易服务中心功能体系,加强渔船交易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渔船罚没报废拆解处理程序,规范购置并更新改造渔船相关交易程序,探索灭失渔船担保交易程序。建设线上合同登记制度,推行示范合同应用,逐步培养、规范交易行为。构建全程渔船渔业服务网,探索开展渔民交易培训、渔船检测、鉴证、评估等综合性服务。
(2)绩效目标:
①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完成阶段性全省渔船交易意向信息收集与发布。
②完成渔船交易服务中心功能初步设计。
③完成制定各类渔船交易统一合同文本等规范文本。
④完成渔船交易相关制度研究汇编,完成渔船交易业务流程规范编制。
⑤完成渔船渔业服务网体系搭建,提供渔民培训、渔船检测、鉴证、评估等综合性服务报告1份。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申报对象为有覆盖全省的基层服务团队的广东省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渔业相关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粤渔业科研单位,鼓励联合有既往渔船交易管理经验的团队或熟悉渔业方面行政法学专业人员团队申报。
②申报团队主要研究人员具有渔船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渔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③申报单位具有较完善的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
(4)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8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
(5)实施期限:1年内。
三、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程序
1.具体程序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省有关单位及沿海各市、县渔业主管部门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分配),各申报单位统一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填写《2025年广东省捕捞业改造提升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申报截止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项目。评审结果经厅党组审议通过后挂网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项目资金分年度安排,(项目立项后)先安排60%的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后再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安排剩余资金。在此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进行挂网公示的,不纳入立项范围。
2.电子材料
网上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24:00,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日24:00。
3.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照要求报送。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3月31日17:3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黄婉薇,电话:020-37289982;陈锴,电话:020-37236548。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函(省有关单位或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渔业主管部门汇总统一出具);
2.2025年广东省捕捞业改造提升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省有关单位或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渔业主管部门汇总统一出具);
3.项目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①特定水域捕捞渔业转型升级专题,罗阳,020-37289207
②远洋渔业安全监管专题,彭朝明,020-37289121
③近海捕捞业改造提升专题,温佳倩,020-37289196
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2.已完成建设的项目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申报主体同时参与申报多个专题及方向。
3.申报单位必须确保所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材料数据要求准确、完整,提供的复印件要与原件相符,不得编造、伪造有关证明材料,不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一经申报,即视同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等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并提交成果报告。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本指南规定的内容范围、资金额度进行申报,需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制订经费预算,且须经具有资质的财会人员对其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5.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可量化的技术指标和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6.项目实施过程形成的技术体系、技术规程或标准、报告、文章、专利等科研成果归省农业农村厅及项目主体共同所有,并由省农业农村厅适时公布。
7.电子版申报材料必须通过公布的系统提交,正式版材料以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及书面材料为准,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修改、更换,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附件:1.广东省2025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性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
2.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各类项目申报书模板(通过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