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农业农村部的指导下,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农业农村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9月,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厅机关全体公务员,直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举办专题讲座,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召开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并参加2024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学考率100%。二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厅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报告制度,厅党组专题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履行年终述职述法要求。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完成2023年度依法行政和政务诚信专项工作考核自评,按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7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实施,并加强对委托事项的监督管理。二是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动态调整更新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用好“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及“粤系列”移动应用等平台,持续提升线上政务服务的质量,不断优化全流程在线办理服务。2024年度按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200多件,政务服务实现全年零投诉。
(三)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和法规清理,不断完善农业农村法规体系。一是积极推进年度重点立法项目。重点推进《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广东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其中《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已完成第二轮意见征集。二是做好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推动省政府修改了《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组织开展4个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建议修改废止一批法规、规章、省政府文件;废止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文件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一是将《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和《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列入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范推进决策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审查各类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加强厅行政、民事合同管理,全年共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500多件,对信访事项出具法律意见17件。
(五)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一是加强执法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举办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技能竞赛,并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着力提高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水平。举办全省农业农村法制人才培训班,加强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能力。二是扎实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在春耕、秋种等重要农时开展“绿剑护粮安”、农资打假、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专项执法行动,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遴选印发农资打假、农产品执法典型案例。2024年全省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995宗,移交司法机关27宗,有效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三是切实加强渔政执法工作。印发“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开展打击电鱼、渔船跨海区捕捞生产、渔船改变作业类型等十大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全省查获涉渔案件3088宗,罚款5460万元,移交涉嫌犯罪案件31宗。出台《广东省涉渔“三无”船舶处置工作规程(试行)》,指导各地依法高效处置涉渔“三无”船舶。
(六)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律进村入户。一是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民法典、公平竞争、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与省普法办等联合主办“民法典宣传月”及“宪法宣传周”省级主场宣传活动,组织“话农安有好鱼”话剧参加表演,派发宣传资料2500余份。与省妇联、省司法厅、省委网信办联合举办广东省“巾帼普法乡村行”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推动落实妇女权益保护。继续推进线上普法,在厅官网、微信公众号普法专栏推送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信息116篇。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农科院质标所开展的“创新三个一普法模式 推进新农安法落地见效”普法项目荣获2023-2024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二是坚持普用结合,加强新农人技能培训。开展年度“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乡村治理骨干36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240人,培育高素质农民12075名。
(七)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印发《2024年度全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明确12项重点任务。量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百千万工程”考核乡村治理指标体系,推动成员单位强化乡村治理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全省7个县(区)纳入国家乡村振兴“百县千镇万村”示范县(区)创建。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合团省委开展关爱帮扶脱贫儿童“护苗行动”。二是坚持党建引领,高位推动信访工作。制定“四下基层”接访下访群众和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落实厅领导接访下访。对全省涉农领域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摸排,并配合属地做好纠纷化解工作。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共办理信访事项1891宗,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信访形势保持平稳可控。
(八)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突出守牢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两条底线,围绕群众关心的粮食生产全过程、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驻镇帮镇扶村、粤桂粤黔东西部协作等重点工作,发布我省乡村振兴要闻动态、政策法规和理论实践等权威信息,厅门户网站和公众号推送信息3530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制作推送一图读懂52篇次,服务人群超1700万人次。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0件,已全部按时办结。由厅领导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在线解读有关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二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省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办理建议提案318件,沟通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三是规范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无被撤销或者被确认违法的情形,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四是依法接受审计等部门监督。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涉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情况、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配合省审计厅做好耕地保护与利用专项审计,及时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农村管理的法律政策协同性有待加强;执法和法制力量有待加强;农村普法资源有待整合,普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2025年工作计划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加力提速实施“百千万工程”,聚焦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严格履行厅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厅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厅党组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法制度等。健全农业农村法规体系,继续推进《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立法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启动《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立法研究工作。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审批事项的委托事宜,并做好委托事项的监督指导。持续提升线上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服务效能,发挥其便民利企的服务作用。
三是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做好违法行为线索的收集和排查处理。继续做好案卷评查,着力提升我省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加强休(禁)渔专项执法,强化对渔船非法载客、跨海区非法作业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深入推动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
四是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事项法律论证等制度,继续做好专项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协同审查制度,加强法制审查工作力量。依法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积极配合有关专项审计。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好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是大力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年度内至少举办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广东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专项普法宣传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村治理典型案例遴选推介,选树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