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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3-03 17: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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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25年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联系人:潘十义,联系电话:020-37386651,电子邮箱:nynct-tgzxnj@gd.gov.cn)


2025年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精神,全力保障春耕备耕,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省组织开展2025年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下简称广东“农机3·15”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质护农保春耕  稳粮增效助丰收

  二、主要内容

  (一)惠农政策宣贯。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有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方面的强农惠农政策,解读政策要点,让农民和相关农机企业深入了解政策内容,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二)农机质量宣传。重点围绕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服务质量,开展政策法规、作业标准、技术指引等方面的宣传,营造关心、重视和追求农机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用技术讲解。围绕春耕生产和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讲解农机实用技术和安全操作要求,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指导做好农机具检修、调试和保养工作,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春耕生产。

  (四)投诉咨询受理。组织农机专家、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服务,解答农机用户在购机、用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加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公布投诉电话、地址信息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受理农机质量投诉。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省、市、县联动开展“农机3·15”活动。活动主办及参与单位如下:

  主办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参与单位: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院,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含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示范点等)、农机服务组织、相关农机企业等。 

  (二)活动内容 

  1.“线上”宣传。

  (1)3月5日-3月31日期间,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设“农机战春耕—农机化转型升级”工作专栏,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微信公众号设“农机3·15”系列报道专栏,围绕各地“农机3·15”活动动态、农机化政策法规宣贯、粮食减损技术推广、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处置、质量投诉信息公开等内容开展线上宣传。公布2024年谷物干燥机质量调查结果,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信息及投诉电话等。 

  (2)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农机3·15”活动安排,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化部(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线上联动2025年全国“农机3·15”活动启动仪式。 

  (3)各地结合实际,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平台为基础,结合各类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视频社区平台、手机短信等,线上联动开展“农机3·15”活动宣传。 

  2.“线下”宣传。

  (1)在2025年广东省春耕生产现场会活动上同步启动广东“农机3·15”活动,展示活动主题和标志(见附件1),现场开展农机化政策宣传、农机用户购机、农业机械产品“三包”规定等咨询,接受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发放宣传资料等。 

  (2)3月15日,在韶关市曲江区设立主会场,线下开展省、市、县联动“农机3·15”活动,现场开展政策宣传、发起质量倡议、接受投诉咨询及组织机具展示等活动。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和农机质量投诉示范点要结合春耕春管、技术推广等现场活动,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和维护农机用户消费权益的重要性,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结合春季农业生产、农资打假等工作,及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组织好“农机3·15”活动。 

  (二)注重活动宣传。各地要结合实际,从严从简,紧扣活动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力求实效,避免流于形式。积极开展市、县联动“农机3·15”活动,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法规、粮食减损技术、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处置、农机质量投诉处理等宣传。积极发动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维修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等主体参与“提质护农保春耕,稳粮增效助丰收”倡议活动,正确引导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及维护购机用户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及时报道活动进展和效果,营造农机化发展良好氛围。 

  (三)畅通投诉渠道。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原则,畅通农机质量投诉渠道,强化热线电话值班值守,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机用户反映的问题,接受用户咨询服务等,帮助农民解决困难问题。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市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和成效,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填报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于3月24日前将本市“农机3·15”活动总结及活动信息统计表报送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部。 

  附件:1.“农机3·15”标志颜色说明 

     2.2025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附件1:

图片1.png

  附件2:2025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