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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5-03-18 11: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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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十三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03月18日—2025年03月31日)向我单位反映。

  受理电话:020-37288522。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03月13日

  相关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万农村人口未实现集中供水,河源、清远、茂名仅完成农村集中供水任务的16.8%、32.5%、34.5%,且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仍有7%水质不达标。

将集中供水纳入省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

将农村集中供水纳入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并印发了年度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的《2021年度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粤乡振组〔2022〕4号)、《2022年度广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粤乡振组〔2023〕1号)、《2023年度广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粤乡振组〔2024〕1号),均将“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等内容列入考核评分。考核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省委农办牵头,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组成省考核核查组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公开通报并反馈考核情况和发现的具体问题清单,进一步督促整改。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