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群众较为满意
时间:2005-08-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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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4年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情况通报》(中办发[2005]16号)的精神,根据省委领导的批示以及粤办督字[2005]0181号的要求,省政府纠风办和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了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检查。
检查采取各市自查和省随机抽查的办法,分二个阶段进行,6月20日至7月20日为各市自查阶段,7月20日至30日为省抽查阶段,省纪委(纠风办)、农业厅(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发改委和法制办派人组成了四个联合检查组,由省纠风办周世明副主任、省农民厅副厅长潘嘉念、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陈韩晓、省物价局纪检组长陈大益带队,共对8个市16个县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检查,抽查了32个乡镇和40所农村中小学校,走访了65个村委会和100多户农户。
从各市上报的自查结果和省抽查的情况看,全省各级党政部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重视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能落实到实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众性事件,许多地区农民已基本没有负担,群众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