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农业厅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11月5日至9日,为进一步加大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关于印发省公安厅、农业厅2012年拖拉机道路安全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公通字[2012]207号)要求,广东省公安厅、农业厅联合组成了2个督导检查小组,由省公安厅秩序处黄秋文处长、省农业厅农机安全监理办刘亚平副主任分别带领督导小组赴河源、梅州、惠州、云浮、阳江和茂名市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察看现场的形式,检查有关市县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情况。通过联合督导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强化了公安部门和农业(农机)部门在拖拉机管理问题上的密切合作,促进了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8月,广东省公安厅、农业厅联合下发了《2012年拖拉机道路安全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决定从2012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46天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省公安厅和农业厅为此专门成立“2012全省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省公安厅邱瑞颐副厅长担任组长,省农业厅陈华富副巡视员、省公安厅交管局曾涛担任副组长,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省农业厅农机安全监理办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整治重点为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拼装、安全灯光装置不齐、未依法粘贴反光标识、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滥载,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以及使用假牌假证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总结归档三个阶段进行,并要求公安和农业(农机)部门在联合整治期间,共同填写《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日志》、《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汇总表》,切实将联合整治活动落实到实处。通过联合整治,有效促进公安部门和农业(农机)部门在拖拉机管理问题上更好地实现齐抓共管,推进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全面提高我省拖拉机安全监管水平,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让拖拉机驾驶人切身体会到:是否依法办理注册登记不一样,是否依法办理年度安全技术检验不一样,是否持证驾驶不一样,是否依法安全灯光装置和粘贴反光贴不一样。
目前,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公安和农业(农机)部门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