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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与清远签署合作协议将清远建成现代农业强市

时间:2012-12-07 00:00 来源:广东省农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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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下午,广东省农业厅与清远市政府签订《广东省农业厅(省委农办) 清远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清远市现代农业发展上新台阶。省农业厅厅长郑伟仪和清远市市长江凌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协议。省农业厅党组书记陈家记等厅班子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长伟等市领导及清远市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局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了签约协议。 
  据悉,省农业厅与清远市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17项合作内容,将通过10年至15年的努力,把清远市建设成为广东省现代农业强市,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探索新路径、创造新经验。

  清远市委书记葛长伟表示,清远将加大对农业投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不断深化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省农业厅党组书记陈家记表示,框架协议的签订,是省农业厅与清远市深化合作、携手共进的一项重要成果,对提升清远乃至全省的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清远市农林牧渔物产丰富,是广东省农业大市和重点粮产区,青山绿水孕育出优质的粮食和丰富的农副产品,担负着为珠三角供粮和农副产品的重责。优质大米、无公害蔬菜、瓜果、清远鸡、乌鬃鹅、红茶等名优农产品名声在外,广受青睐。这些得天独厚的农业基础,为清远市进一步整合资源、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高效益的现代农业奠定独特的优越条件,近年来现代农业发展极为迅速。此次与省农业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给清远现代农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清远现代农业跨越式大发展将迎来最好的时机和环境,也将会为清远“桥头堡”的发展战略提供最稳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