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讲会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宣讲会,邀请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肖鹏为厅全体干部授课。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棕会主持会议。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公务员、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等316人参加会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于2024年6月2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有利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意义。
宣讲会上,肖鹏教授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背景、核心条款以及实践操作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生动的讲解,既有政策高度,又贴合基层实际,又有实践指导作用。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强化学习宣传,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讲解法律要求,积极回应农民群众关切。抓好工作衔接,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统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指导各地修改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健全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依法落实新的表决机制,切实维护法治统一。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分析研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应对。要高度重视和发挥调解、仲裁在化解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仲裁体系建设和调诉对接、裁诉衔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推进纠纷靠前解决和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