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全面总结我省农业科技推广领域社会化服务力量在服务“百千万工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先进、培树典型,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万名乡土专家服务“百千万工程”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在服务“百千万工程”、特别是农业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典型县、镇、村等工作中形成的优秀案例,包括个人案例以及相关单位组织乡土专家对接服务“百千万工程”的集体案例。
二、征集时间
2024年4月29日-2024年8月30日(分两批)。
第一批截止时间:6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时间:8月30日
三、案例主题
案例主题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或多项:
(一)优秀示范:利用一技之长结合乡村特色资源,积极示范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与“百千万工程”典型村、镇、县或乡村振兴示范带发展结合紧密的优先推荐。
(二)扶农助农:长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面对面技术帮扶和培训,扶农助农成效突出,得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三)区域联动:利用当地资源禀赋优势,跨村、镇、县协调资源联动互补,推动形成一定规模的综合型产业带,增加农村就业取得一定成效。
(四)三产协同:链接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与市场优势,促进当地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联农带农致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取得一定成效。
(五)科技创新: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成熟技术,促进农产品高质量稳定生产取得一定成效。
四、推荐流程
(一)乡土专家填写案例推荐表(见附件1)并签名,由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与电子版资料一同报送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电子版资料包括:推荐表扫描件(或高清照片)、Word可编辑版本以及相关的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资料。
(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推荐要求,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报送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三)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本市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步遴选后,在相应时间节点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分配名额指标见附件2。
(四)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核实,组织专家开展评选,并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
五、推荐要求
(一)各地要积极发动乡土专家参与“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为乡土专家加入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队伍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二)提交的案例须保证各项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案例主体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负面舆情。
(三)案例内容应当包括:概述、背景、做法、成效、经验启示。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需配有3张以上高清图片,包括至少1张乡土专家在服务现场的正面近照。非必需材料:相关视频或媒体报道资料。
(四)每份推荐材料制作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地市名+序号+区县名+乡土专家姓名”,例如:“XX市+01+XX区+张三”。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亮、常东
联系电话:020-37246982、020-37288261、18922227030
电子邮箱:nynct-tgzxtpy@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南路28号
邮政编码:510520
附件:1.万名乡土专家服务“百千万工程”优秀案例推荐表
2.万名乡土专家服务“百千万工程”优秀案例推荐名额指标分配情况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