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扶贫办(扶贫局、经协办、对口办),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评选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
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级扶贫部门机构及所属单位,市地级扶贫部门内设科室及所属单位,县、镇扶贫部门。
全国扶贫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在上述部门单位工作满5年的在编干部职工。
二、推荐名额
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50个、全国扶贫系统先进工作者60名。其中,我省分配名额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扶贫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各单位可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对象1个、先进工作者1个。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不推荐。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成立广东省推荐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扶贫办,具体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推荐。请于8月30日前报送如下材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扶贫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汇总表》、先进事迹材料、公示报样等正式材料报广东省评选表彰办公室。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在本地区公示情况、推荐意见以及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卫生计生部门意见的情况等。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另附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5张(附电子版),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五、其他要求
候选人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可报送光盘或发送邮件至:fpbywc126.com,表格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扶贫信息网上下载(http://www.gdfp.gov.cn)通知公告栏上下载;纸质版材料请寄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北路30号,邮编:510080。
联系方式:
省委农办扶贫开发处
联系人:黄碧云、黄海森
联系电话:020-37876377、3787638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程玉乾
联系电话:83134955、8313494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