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部门决算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是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8年涉及机构改革,根据粤机编办[2018]272号文件,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更名为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调整后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渔业技术推广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推进全省渔业技术推广体系业务建设,承担行业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开展渔业机械及养殖新品种的引进吸收和示范推广,承担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原主要职责是:拟定全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体系业务建设,承担行业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开展渔业机械及养殖新品种的引进吸收和示范推广,承担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强制性检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渔用投入品使用监测等工作,指导科技入户,协调服务广东省海洋与渔业高科技园区)。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8年度总收入4844.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38.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89.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44.83万元,下降19.3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00多万元,二是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400多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9.29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的通知》(粤财预[2017]223号),省财政厅明确规定:公益一类不得从事生产性经营活动,我单位自2018年起停止了所有收费活动。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649.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7.27万元,增长327.32%。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收回在广东省罗非鱼良种场的基建项目资金及银行存款利息600多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8年度总支出3723.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23.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23.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21万元,农林水支出3097.2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8.50万元。主要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验实验室建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广东海洋与水产高科技园建设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3.80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和省工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标准支出;二是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增加广东海洋与水产高科技园建设项目竣工尾款800多万元等专项资金支出。
2.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8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9.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48.68万元,增长100.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7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3.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32.52万元,增长159.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资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99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79.9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完成预算17万元的9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1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8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主管部门未安排我单位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差及用车审批,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务车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国推广总站力推集装箱循环水养殖这一技术,我单位负责协调全国有关水产技术站等行业、单位来我省参观学习该技术,而产生的相关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2万元,占98.94%;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占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5.82万元,2018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8年发生国内接待3 次,接待人数共16人。主要包括2018年全国推广总站力推集装箱循环水养殖这一技术,我单位负责协调全国有关水产技术站等行业、单位来我省参观学习该技术,而产生的相关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585.64万元,比上年减少119.18万元,降低6.99%。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降低事业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指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