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
时间:2005-1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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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函〔2005〕658号
关于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市农业局、畜牧局:
根据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请市农业局督促有关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已经通过验收的第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认真开展示范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在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绩效汇总表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电话:020-37288227
电子邮件:ZLGL@gd.agri.gov.cn
附件:1. 农业标准化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编写要求(请在下面链接处下载)
2.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绩效情况汇总表(请在下面链接处下载)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