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农业局,各有关肥料生产企业: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7年省级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07]16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我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指定配方肥生产应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06]173号)的要求,为做好2007年省级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的配方肥推广工作,现就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广东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具备完善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检测手段、健全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近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没有制假售假的不良记录;复混(合)肥生产企业的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作物专用肥厂的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上的有关肥料生产企业可作为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
二、申报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指定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资料,于11月15日前向有关省级项目县农业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报项目县农业局,一份报我办。附件2和2007年广东省省级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农业局联系表(附件3)可从广东农业信息网、广东省土壤肥料信息网、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题网下载。
三、请各省级项目县农业局于11月30日前将向你们提出申请的肥料生产企业名单确认后盖章传真上报我办,我办对所有的申请企业依据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然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肥料生产企业的审核结果通报各省级项目县,各省级项目县在我办的审核结果中筛选出1—3家企业作为本县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于12月20日前将认定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办(省土肥总站)备案,我办将在广东农业信息网、广东省土壤肥料信息网上发布认定结果公告。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桥;联系电话:020-37288283;传真:020-37288932。各省级项目县的联系方式见附件3。
附件:1、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指定配方肥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指定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申请书;
3、2007年广东省省级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农业局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