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荔枝龙眼专项检测的通知
粤农函〔2008〕37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
为全面了解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指导消费,我厅决定于2008年6月、12月开展2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并于6月、7月分别开展荔枝、龙眼质量安全专项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积极配合有关检测机构做好抽样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二、请各有关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例行监测和专项检测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检测结果。
(一)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检测结果时,检测数据录入系统后,必须严格校对并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通过系统上报的数据必须与书面(汇总)上报的数据相符。如出现上报数据不一致的,将优先采用系统数据。由于上报数据不一致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系统的检测结果判定统一选用“广东省例行监测判定标准(定量测定)”。判定和比较分析等所需的“标准值”由农业部农药残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和农业部畜禽产品质检中心(广州)负责收集并提供更新。
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径向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反映。
联系人:黄 娜 电 话:020-37288953
附件:1.2008年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
2.2008年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
3.2008年广东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
4.2008年广东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
5.2008年广东省荔枝龙眼质量安全专项检测方案
二○○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