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超级稻品种确认的通知
时间:2008-09-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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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函〔2008〕58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有关单位:
为保证超级稻研究与推广工作的健康发展,农业部制订了《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附件1)。按照《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我省申请超级稻品种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者须在每年12月10日前提交“超级稻品种确认”申请表(附件2)。
2、申请者须办好百亩示范方,在测产验收2个月前提交验收申请表(附件3),由我厅组织验收。
3、申请受理单位:省种子管理总站。
4、通过百亩示范方验收并符合超级稻各项主要指标要求的品种,由我厅审核相关材料后集中报农业部确认。
附件:1.《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
2.“超级稻品种确认”申请表
3.百亩示范方验收申请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