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广东省农业厅
粤农测办[2006]1号
关于开展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
认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6]11号)和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指定配方肥生产应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06]173号)要求,现将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指定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测土配方施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条件:广东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完善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检测手段、健全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近年内产品质量抽检合格,没有制假售假的不良记录;复混(合)肥生产企业的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作物专用肥厂的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上的有关肥料生产企业可作为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
二、申报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指定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申请书等相关资料,于9月25日前向有关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农业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指定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申请书和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农业局联系表可从广东农业信息网和广东省土壤肥料信息网下载。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报给申报的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农业局,一份报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土肥总站)。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九月七日